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初级)
1.本考试大纲是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师[2004]9号)中对教学人员的教育技术能力要求而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考查中小学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初级能力水平。
2.本考试大纲是教育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注重继承我国优良的传统考核思想,借鉴国外先进的考核理念,参考了国外开发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和我国研制适应国情的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过程中的有益经验。
3.考试大纲的编制力求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以“任务驱动”为指导原则,把基于信息化教学环境的教学设计、开发、应用与管理作为主要任务,按照完整的教学环节(教学规划、资源准备、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组织大纲。每个环节都包括考试范围、考试要求和相应标准三个部分。“考试范围”是指在该环节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要求;“考试要求”是对具体考试范围中教师所应掌握的初级能力的界定,“相应标准”是涉及到的考试范围对应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条目。
4.以“任务驱动”方式组织的考试,是教师在信息化教学环境下通过完成教学过程中的各个任务,体现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过程。
5.考试时间约为2.0个小时(120分钟),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NTST)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对象为全国在职的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教育部签发考试合格证书。
达到初级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中小学教师,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应达到如下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了解教育技术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2.掌握教学设计的基本流程与方法
3.了解教学媒体的特点,恰当选择和使用教学媒体
4.会运用网络工具搜集教学资源,并能简单整合教学资源
(二)过程与方法
1.能在给定教学对象、教学环境等条件下,有效选择教学策略、教学媒体,补充完整教学设计方案,并利用文字处理软件来处理教学文档
2.能选择和利用已有的教学资源形成用于演示目的的教学课件
3.能处理教学实施中遇到的一般性硬件故障问题
4.能尝试使用技术对学生和教师进行评价,会使用成熟的评价量规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能正确认识到信息社会对教师的要求,有使用教育技术的切身体验,积极参与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活动2.能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应用教育技术,促进学生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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